盜版花樣迭出 網絡文學內容付費“起大早趕晚集”

盜版花樣迭出 內容付費“起大早趕晚集”

  “起了個大早,卻趕了個晚集。”提起網絡文學的用戶付費模式,不少業內人士不無遺憾。

  2003年,起點中文網開啟了中國網絡文學用戶付費的商業模式,與海外最早的数字音樂和数字電影付費模式開展基本同期。然而屢禁不止的盜版侵權行為,讓該領域的原創內容公司深受其害。十幾年後,用戶付費商業模式的普及與海外差距不斷拉大。

  在2019世界讀書日來臨之際,如何維護內容付費產業的知識版權,依然是輿論場關注的議題。

  閱文集團旗下作家志鳥村的連載暢銷作《大醫凌然》,基本是以“秒速”被盜版App和網站搬走。根據艾瑞諮詢數據,2017年網絡文學整體盜版損失高達74.4億元,盜版損失佔到同期市場規模的58.3%,遠高於数字音樂的5.9%和網絡視頻的14.3%。

  隨着技術發展,網絡文學的盜版打擊難度愈加增大,內容原創公司和盜版者打起曠日持久的“游擊戰”。

  “與同為数字內容的音樂和視頻相比,網絡文學正版化任重道遠。體系化規模化的利益鏈條,如中小型盜版網站與廣告聯盟、甚至搜索引擎結成的利益鏈條,使得侵權盜版行為難以根除。”閱文集團高級法律顧問朱睿龍告訴中國青年報·中青在線記者,之前打擊過的一家盜版方,僅僅一年半收入就超過9000萬元。

  朱睿龍說,去年一年,公司針對包括主流搜索引擎、應用市場在內的各大平台,全年下架侵權盜版鏈接近800萬條,處置侵權盜版App及各類盜版衍生品2300餘款。

  門檻低,是侵權行為猖獗的重要原因。朱睿龍說,文字的存儲空間特別小,一整部知名文學作品也就幾百K。“對於盜版者來說,只需要花費非常小的成本,去租一台小型的服務器,就可以裝載大量的盜版小說,而且本身小說的傳輸對網絡傳輸速度的要求非常低”。

  早年一家網絡文學盜版網站“筆趣閣”流量極高,后被依法處理關停。然而,此後諸多新開設的盜版網站,都紛紛掛靠“筆趣閣”之名。朱睿龍表示,僅2017年至今,閱文集團就針對性打擊了近百例該名稱相關的侵權盜版,“但眾多盜版網站為吸引盜版用戶流量,層出不窮的大小盜版網站仍然冠名自己為‘筆趣閣’,出現了打地鼠一樣的場景,打掉一個,又出現一個。”

  侵權盜版App往往是以個人名義上傳、發布,正版權利人在對該類App背後的侵權者發起維權時,多會發現侵權人身份信息是偽造、甚至套用他人的,從而導致維權受阻。

  當內容原創公司的權利人監測發現盜版軟件,並通過法律程序提交投訴、通知后,平台的處理和反饋往往需要較長周期——這段時間足以讓軟件繼續收割一波流量了。

  朱睿龍表示,他們每次投訴后,看似那些侵權內容下架了,可之後不久可能又“改頭換面”重新上架。“我們沒辦法去主張這個平台方的任何責任,只能再重複地去投訴,浪費企業大量的時間”。

  电子閱讀的盜版行為在朝隱蔽化和地下化發展。一方面,盜版技術隱蔽化,如網絡文學作品盜鏈、聚合轉碼類盜版網文App等,使得對網絡文學侵權盜版行為的打擊和追責更加困難;另一方面,盜版行為地下化,例如諸多侵權盜版者,將主要人員及服務器均設置於境外,用以逃避國內維權與監管,打擊起來十分棘手。

  網文資深讀者王小燕告訴中國青年報·中青在線記者,原本她也不願意看盜版文學網站——花花綠綠的奇怪廣告實在很多,但現在一些搜索引擎的App也能免費讀網文小說,而且頁面比較“乾淨”,“知道看盜版小說對不起原著作者,但這種既省錢體驗又不差的閱讀,誘惑很大”。

  “移動端的搜索引擎和電腦端的盜版網站結合,是盜版新形式。”朱睿龍指出,通過這種搜索引擎瀏覽盜版網站,可以把原網站的廣告全都屏蔽掉,“從法律層面對於這些幫助傳播的搜索引擎,很難做一個直接侵權或者間接侵權的定性,這讓企業比較頭痛。”

  除了App,盜版產業鏈也不斷變出新花樣。如今一些人會藉助自媒體公眾號、H5頁面形式傳播盜版內容。看似毫無異樣的自媒體平台,實則是被盜版者精心偽裝過的“侵權入口”,“這些自媒體公眾號往往冠以‘××書城’‘××書院’之名,點擊進去,公眾號里有一套非常完善的功能,比如說最下面一欄,點擊跳轉書城頁面,跳轉好書排行榜等——然後頁面就鏈接到外部的盜版平台或網站了。”

  在應對層面,目前內容原創公司主要通過發函投訴、民事訴訟、行政舉報等多種方式打擊侵害原創網絡文學作品的行為。

  閱文集團牽頭成立了中國網絡文學版權聯盟,併發布《中國網絡文學版權聯盟自律公約》,呼籲作家、產業鏈各方協同合作,在網絡文學行業內部,建立起一個暢通、健全、良性的溝通環境、溝通規範,讓優質IP得到充分開發、分享。

  整個行業最期待的,還是司法判賠力度的加強,以及相關規章制度的落實。

  2016年11月,國家版權局印發了《關於加強網絡文學作品版權管理的通知》,該《通知》強化落實了網絡服務商的主體責任和注意義務,進一步細化了著作權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,是國家版權局加強網絡文學版權保護的又一項重要舉措。各地行政執法機構也在不斷加大對行政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。

  不過在判賠力度方面,雖然各級人民法院近年來均給予網絡文學侵權案件更高的關注,並且陸續產生了一批較高判賠的司法案例。但整體網絡文學侵權案件的判賠數額,仍不足以彌補權利人的損失,加之漫長的訴訟周期,整體上難以給侵權人造成實質壓力。

  國家版權局建立網絡文學作品版權監管“黑白名單制度”,適時公布文學作品侵權盜版網絡服務商“黑名單”、網絡文學作品重點監管“白名單”。這在朱睿龍看來是比較有效的制度保障,“將這些重點作品公佈於眾,對於侵權方來講,會加重他們的注意義務。國家層面公布的作品,如果你還在使用盜版,我們是有權利要求它承擔更多責任的。”(記者 沈傑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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