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音照相抓行車噪音超標 最快10月正式上路

摘錄自2020年8月11日中央社台北報導

環保署運用「聲音照相」科技執法,日前更將相關規範納入修正草案,預計10月正式上路;未來車道速限50公里以下的路段,不得超過86分貝;速限50到70公里路段,分貝不得超過90,違者可罰新台幣1800元至3600元。
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日前預告「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」及「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辦法」修正草案。「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」擬增訂機動車輛行駛噪音標準,並於「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辦法」增訂行駛噪音量測科學儀器相關架設規定,以完善機動車輛行駛噪音管制法源依據。

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蔡孟裕表示,「聲音照相」是用類似測速照相機的聲音照相機,未來將裝設在各個噪音熱點;之前就已經實際使用過,現在是正式修法,將相關規範明定。運用聲音照相的好處是,過去取締噪音必須先通知車主到檢,以怠速的方式檢測是否超標,但怠速與行進間噪音量不盡相同;透過聲音照相,可以捕捉行進間車子的噪音,並直接開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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