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剖了 需選擇剖腹產的最佳時間

什麼情況下要選擇剖腹產?

1、胎兒窘迫

胎兒窘迫可以發生在妊娠的各個時期,特別是後期及陣痛之後。胎兒窘迫的原因很多,例如臍帶繞頸、胎盤功能不良、吸入胎便,或是產婦本身有高血壓、糖尿病、子癇前症等併發症。大部分的胎兒窘迫可通過胎兒監視器看到胎兒心跳不好,或是在超聲波下显示胎兒血流有不良變化,如果經過醫師緊急處理后仍未改善,則應該施行剖宮產迅速將胎兒取出,防止發生生命危險。

2、產程遲滯

產程遲滯是指產程延長,在產科學上有很明確的定義及分類。通常宮頸擴張的時間因人而異,但初產婦的宮頸擴張時間平均比經產婦長,需14~16小時,超過20小時稱為產程遲滯。遇到這種情況的產婦最辛苦,因為陣痛已經持續了一段時間,才不得已改為剖宮產,等於是產前陣痛和術后痛都必須經歷,共痛了兩次。一般產程遲滯可以根據分娩的異常分為3種:潛伏期延長、活躍期延長、活躍期停滯。通常造成產程遲滯的原因,有可能是子宮收縮力量的異常、胎兒身體或胎位或胎向異常、母親產道異常等。如果有明顯的產程遲滯情況發生,卻仍然勉強選擇經陰道分娩,可能會對胎兒或母體造成傷害,因而必須實施剖宮產手術。

3、骨盆狹窄或胎頭與骨盆腔不對稱

產婦如果有骨盆結構上的異常,比如小兒麻痹患者、有骨盆骨折病史、身材過於嬌小或侏儒症患者,由於骨盆出口異常無法讓胎兒順利通過,故應該採取剖宮產。胎頭與骨盆腔不對稱是相對性的,也就是說即使產婦本身的骨盆腔無異常也不狹窄,但因為胎兒的頭太大,無法順利通過產道,也必須實行剖宮產。

4、胎位不正

初產婦胎位不正時,應以剖宮產為宜。一般而言,初產婦若在足月時已經確認胎位不正,可事先安排剖宮產的時間;但如果是陣痛開始后才發現胎位不正,可能要直接安排緊急手術。不過,若是屬於臀位的胎位不正,並且產婦本身有陰道生產的意願,仍然可以利用各種助產方法嘗試,但臀位陰道分娩還是具有較高的危險性,因此要和主治醫師討論其優缺點才可實行。

5、多胞胎

如果產婦懷的是雙胞胎,且胎兒胎位都是正常的,可以嘗試自然生產,但若是三胞胎或更多胎的懷孕,建議優先考慮剖宮產。

6、前胎剖宮生產

這是目前國內常見的適應證,大約佔30%左右,有許多產婦都是第一胎剖宮產後,再次分娩也會選擇剖宮產。一般來說,一次的前胎剖宮產後,的確會增加近1%的子宮破裂機會。若是直式的子宮剖開方式,則子宮破裂的機會則會增加4倍左右,因此,多數婦產科醫師及產婦會在前胎剖宮產的前提下,在進入產程之前安排好手術時間。

7、胎盤因素

胎盤的位置及變化與生產方式也有關係,比如胎盤位置太低,擋住了子宮頸的開口,前置胎盤或是胎盤過早與子宮壁剝離而造成大出血或胎兒窘迫等,都是剖宮產的可能原因。

8、子宮曾歷過手術

此種情形就類似前胎剖宮生產,由於子宮壁上面有手術所留下的瘢痕組織,這些瘢痕組織的確會增加子宮在陣痛時破裂的危險幾率,因此大多會安排剖宮產。

9、母體不適合陰道生產

如果母體本身有重大疾病,比如子癇前症或嚴重的內科疾病(心臟病等),經醫師評估無法進行陰道生產者,也需要選擇剖宮產。

10、胎兒過大

巨大兒的定義為胎兒體重等於或超過4千克,產前檢查時,如果產科醫師評估胎兒體重可能大於4千克,能以自然生產方式娩出的機會很小時,也可以安排剖宮產,以避免發生難產。

剖腹產的最佳時間 剖腹產時間選擇 剖腹產手術的最佳時間

剖腹產的最佳時間選擇

健康孕婦選擇剖腹產一般是懷孕第39周,因為此時胎兒器官原則上已經成熟,而且遇到陣痛、破水等須緊急剖腹的機會比較少。這一期間出生的嬰兒相對在第37周或38周經剖腹產出生的嬰兒患各類疾病的風險更小。美國北卡羅來納大學等機構的研究人員在最新一期《新英格蘭醫學雜誌》上報告說,他們對13258名孕婦及其嬰兒的情況進行了調查研究。這些孕婦健康狀況良好,可以自然分娩,但她們中有35.8%的產婦選擇在第37周或38周剖腹產,49.1%的產婦選擇在第39周剖腹產。這些孕婦此前均有過一次足月的剖腹產。通常情況下,孕期為40周左右,但一般在37周時胎兒就已足月。因此剖腹產的時間是在39周。

若有需要(疾病原因或意外情況),至少也要等到妊娠36周,因為寶寶過早出生,可能會面臨各種早產併發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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